辞职报告解除合同是否生效
辞职之后需要办理社保转移以及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些公司在办理离职的时候只有辞职报告,是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那么辞职报告是否代表着解除合同生效呢?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辞职报告解除合同是否生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辞职报告解除合同是否生效
试用期期间辞职,3日后生效。非试用期期间辞职,30日之后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解除通知一般是自送达到当事人时生效的,通知送达对方后,合同正式解除。职工在别人代写辞职书自己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经双方协商后解除的劳动合同,是生效的。
辞职报告解除合同是否生效
二、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1、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
3、经另一方催告。
4、迟延履行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因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